市场是复杂的,看上去松散的不那么可靠的和不那么科学的归纳法同样属于理性范畴,基于简单规则的决策虽然谈不上最优,却也是可行的且经常产生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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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的本质和互联网
《商业的本质和互联网》
当前互联网进入后半场,本书是对商业与互联网的一次复盘和反思,互联网曾经在中国被无限夸大,受到企业、消费者和资本市场的热捧,它助推了商业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泡沫,织就了商业世界扑朔迷离的表象。20年的发展,领先世界的各种互联网模式创新,也到了应该复盘和总结的阶段。这本书的内容是通过剖析商业的本质,来帮助大家看清互联网在商业中的作用,破解互联网谬误,帮助大家更理性地看待互联网和更好地拥抱互联网。
本书作者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产业界内颇具人气的知名学者。书中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为研究创新的方法论提供案例支持。帮助读者思考商业模式与操作策略,规避显而易见的误区,降低创新试错成本和资源的浪费。
一、企业家与创新
本书从创新理论之父熊彼特,以及管理学大师德鲁克两位大家的基本观点出发,引出本书对于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的分析。
熊彼特将创新归因于无法复制的企业家的个人气质、心理与认知方式,在他看来:第一,企业家具有非同寻常的思维方式,面对尚不存在且难以预测的未来,没有可供参考的数据和依赖的规则,只能根据经验和凭借模糊的感觉做出重大决策,但事后屡屡被证明是正确的。第二,企业家具有自由的心灵和战斗的冲动,否则便不能承担创新的重任。第三,企业家勇于面对社会传统观念与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善于抓住机会,激发人们的想象,说服人们接受新的事务,在这方面更多的使用的是意志而不是才智。
彼得·德鲁克则相信,“企业家精神是一种行动,而不是人格特征,它的基础在于观念和理论,而非直觉”。德鲁克同意企业家最主要的任务是做与众不同的事情,而非将已经做过的事情做得更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非要一类特殊的人才——企业家才能完成使命。企业家精神之所以具有风险,主要是因为在所谓的企业家中,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们在做些什么。大多数人缺乏方法论,违背了基本且众所周知的法则。
许教授则倾向于综合熊彼特和德鲁克的学说,将前者视为对颠覆式创新和创新企业的观察和总结,而视后者为主要主要针对大公司有组织和系统化的创新,这些公司从事的多为目标相对明确的改进型创新。
二、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分析框架
为建议对于各种创新商业模式的分析框架,作者从经济学原理出发,给定了四个分析的锚点:分别是规模经济、协同效应、梅特卡夫效应、双边市场效应。
规模效应
规模效益取决于成本结构,企业总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组成,固定成本比重越大,规模经济效益越好。规模效益的另一个表达是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收益递增。互联网的规模效益与传统的钢铁厂没有区别。规模效应的前提是完全相同的产品或服务,规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同质化,取得先发优势的大公司拥有近乎于0的边际成本,引入差异化产品,大公司不想看着用户流失,只能新增开发成本,边际成本不再为0。
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依赖规模,但主要源于品种增加带来的收入,百货大楼受到物理空间的限制,而互联网的虚拟空间几乎是无限的。互联网公司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供应商的生产规模,而不是互联网公司的客户规模。
梅特卡夫效应
梅特卡夫效应是从大量观察中得出的统计学意义上的公式,互联网公司的市场价值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最终决定价值的是用户的互动方式与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
双边市场效应
不同类型用户之间正反馈交互所创造的价值,同类型用户之间几乎不产生互动。
互联网严格说并不是新事物,从本质上讲,与公路网、铁路网、电网、通信网等有共通之处。互联网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虚拟空间,将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放大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并不能说互联网改变了商业的本质。
三、互联网商业模式案例
新旧零售都是零售
互联网的大规模商业应用是从零售开始的。此处的零售指赚取买卖差价而不是租金,比如亚马逊、苏宁、京东,称之为电商。传统零售商如沃尔玛、家乐福,称之为店商。
电商几乎不具备梅特卡夫效应,双边市场效应也十分有限,其商业本质和传统零售相同,研究电商需要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为核心,围绕零售业的两大维度展开,一是商品的性价比,二是客户的购物体验。
金融的本质与p2p的崩塌
金融业务的本质是减少资金提供者和资金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控制逾期坏账等违约风险,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适度的收益。P2P公司们秉承互联网思维,一味追求客户数和平台资金规模的快速增长,从一开始就违背了金融业风控第一的原则。
纯线上的P2P模式不能解决金融的本质问题,从诞生就注定了失败。P2P平台看似是双边平台,出售的是贷款,但本质上出售的是信用风险评级。
金融的生命线是风控而非规模或增长速度。P2P创造的只是中介价值,没有创造风控价值,中介价值对应交易佣金,风控价值对应净息差。事实上风控与规模不可兼得。
平台:无栏不成圈
平台革命中对平台的定义是:基于外部服务商和客户之间的价值,匹配供给和需求,创造互动的商业模式,为互动提供开放参与的架构,并设定治理规则,通过市场交易,为所有参与者创造价值。
总结而言,平台的三个特质,一是供应商和客户互动的场所。二是平台的使用者在互动过程中产生新的价值。三是存在进入和退出壁垒。
平台的进入壁垒满足两个条件:对平台用户有价值以及竞争对手难以模仿。对平台而言,规模无法形成壁垒,反而是只有建立壁垒才能做大规模,互联网企业习惯了通过补贴做大规模,但这实际上是企业竞争的失败,无法在技术和服务上超越对手,只能在资金市场决一雌雄。补贴只是价值从股东到用户的转移,而非创造,而营销手段连价值转移都算不上。
平台革命中对于平台战略的探讨也始终是围绕着平台价值,并且在平台必须赢利上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赢利,说明平台价值不能被用户认可,创造的价值小于消耗的资源。
共享:公路还是租赁
共享经济的理论基础是零边际成本,但是在现实中并不成立。各类共享模式,其实不过是使用了互联网的租赁业务,软件的开源共享相当于公共品的民间供给。
零边际成本社会的作者预言,随着技术进步,人类提供消费品和服务的边际成本正迅速趋近于0,根据社会最有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所有产品和服务将免费供应。
预言建立在三点基础上:互联网信息传递的边际成本等于0;能源网上的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边际成本为0;大数据驱动的物联网使生产和运输的边际成本为0。
但这只是属于象牙塔里的想象,因为如果价格等于0,利润消失,谁愿意创建企业?新型的经济需要新型的人才能运转,如何将自私自利的人改造为新型的人?边际成本不等于总成本,固定成本并不为0。社会最优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只是象牙塔脑力游戏的产物,就如同无摩擦力的理想世界一样。
Airbnb与优步的商业实质都是租赁中介,如同所有的市场中介,为社会创造了价值。但在估值的时候应该从平台的双边市场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中寻找,和共享经济是否代表未来潮流没有什么关系。
物联网和工业4.0
企业内部机器与人、机器与机器、人与人的互联统称为工业互联网或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不具备消费互联网的梅特卡夫效应或双边市场效应,因为企业供应链上只有几十家,最懂不多几百家,消费互联网基于流量的成功商业模式统统失灵,且机器与机器的交互方式不同于人与人的交互。
工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的重要区别是具备鲜明的行业和企业属性,不存在各行业都适用的一般规律。生产制造与消费的区别在于个性化,很难形成经济批量。
按照产业互联网的思路,企业开发一个模具制造平台,多家企业使用以分摊开发者的前期投入,但第一个问题是谁来做开发者,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有极强的行业属性,消费互联网起家的科技公司不熟悉制造业,事倍功半。第二个问题是制造业企业对数字化软硬件技术了解有限,没有开发经验。第三个问题是利益冲突,其它厂家会担心数据流出。造成了目前各家都是自家平台自家用。
一个日渐流行的替代方案是进行社会分工,把工业互联网分为saas、paas和iaas,saas层相当于工业场景中2B的APP,由使用者自己开发。paas层面向企业应用软件的开发者,为saas提供通用的技术支持平台,一般由企业使用者与软件公司共同研发。iaas主要包含数据库和计算能力。
在这样的分工结构中,工业企业和软件科技公司各司其职,发挥各自擅长,也避免了利益冲突。
五、企业组织变革与企业价值
数字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有效的增加了管理半径,使企业有可能减少管理层级,企业的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另一方面管理职能的平台化有力的支持了团队的运作,灵活性大,创新能力强,适合知识工作者的团队结构将在企业组织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公司的价值取决于盈利能力以及投资者对于盈利能力的估算,从投资者角度来说,包括分红和资本增值。互联网的估值偏高,主要是基于双边市场效应和梅特卡夫效应。从分红模式计算,是估值的基本原理,盈利是公司价值的唯一源泉,即是净现金流折现。另一种是相对估值,常用市盈率。
市场上既有理性投资者也有非理性投资者,但是非理性的投资经久不衰,其实也是一种另类的理性,市场是复杂的,看上去松散的不那么可靠的和不那么科学的归纳法同样属于理性范畴,基于简单规则的决策虽然谈不上最优,却也是可行的且经常产生不错的效果。